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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

时间:2017年05月27日  信息来源:网站原创  浏览量:1426

 
  

豫政〔201711号 

  
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)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:

 

  现将《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  河南省人民政府

 

  201748

 

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

 

建设实施方案

 

  我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(以下简称试验区)是国家确定的首批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,是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的重要载体,承担着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开展大数据综合试验探索的重大使命。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》要求,推动试验区发展和网络经济强省建设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 

  一、总体要求

 

  ()基本思路。

 

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理念,按照《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》的要求,坚持政府主导、企业参与、协同建设、开放共享,突出创新引领、注重特色、厚植优势,以数据应用带动数据汇聚、以开放共享带动产业发展,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,注重市场与政府协同发力,加快推进落实八大重点任务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,为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探索路径、积累经验、提供示范,打造全国一流的大数据产业中心、数据应用先导区、创新创业集聚区、制度创新先行区,建成引领中部、特色鲜明的试验区。

 

  ()主要原则。

 

  需求牵引,示范引领。围绕民生服务、产业发展、政府治理等领域最紧迫需求,以大数据示范应用为突破口,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和共享开放,破解制约大数据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探索大数据发展的有效途径,实现“应用、数据、产业”三位一体协同发展,推动形成以大数据应用为基本业态的产业发展模式。

 

  重点突破,整体提升。把服务国家战略和推进网络经济强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从“河南有优势、全国有影响、工作有基础”的行业、领域入手,找准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,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,远近结合,通过实现“点”的突破带动“面”的提升。

 

  政府主导,企业主体。政府重点加强规划引导,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开放,构建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,开展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,汇聚商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,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数据挖掘和创新应用,促进大数据专业化、市场化发展。

 

  扩大开放,合作共赢。以政务数据开放促进数据要素流通,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、物质流、资金流、人才流。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大力引进优势企业,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社会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。省市联动,协同建设。科学规划、有序建设,注重实效、统筹推进。省级层面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,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布局,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。市级层面着力建设数据汇聚节点,积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,依托中心城区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产业集聚区、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建设大数据产业园,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。

 

  ()发展目标。

 

 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,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,实现数据资源统筹能力强、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、辐射带动效应突出、示范引领作用显著,大数据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。到2018,初步建立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地方规章制度体系,大数据平台建设、资源整合和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取得积极进展,大数据在重点领域应用取得明显成效,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。

 

  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突破。省、市、县三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初步建立,跨部门、跨地区、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和“责、权、利”清晰的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形成,一批大数据行业地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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