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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

时间:2017年05月27日  信息来源:网站原创  浏览量:1342

 
  
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)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:

 

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重点做好“三去一降一补”和省委、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,增强我省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654)、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(20162018)〉的通知》(豫发〔201628)有关要求,现结合我省实际,就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(以下简称降杠杆)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 

  一、总体要求

 

  ()总体思路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,坚持以市场化、法治化方式,进一步完善政策、深化改革、优化环境,通过发展股权融资、企业兼并重组、盘活存量资产、优化债务结构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、依法破产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确保杠杆率显著降低,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助推国有企业改革,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,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。

 

  ()基本原则。

 

  ——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。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,自主协商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并自担风险、自享收益。政府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、规则,明确责任范围,加强组织协调,营造良好环境。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。

 

  ——坚持依法依规、有序开展。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依法行事,注重保护债权人、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。尊重经济规律,分类施策,有扶有控,稳妥有序推进,不搞“一刀切”,防止一哄而起。

 

  ——坚持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。把解决企业当前债务过重问题与实现其长期健康发展相结合,既要采取多种措施,积极稳妥推进降杠杆,又要注意监测防范和化解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,推动企业合理负债,逐步改善经营状况,实现持续健康发展。

 

  ——坚持改革引领、统筹协调。要加大改革力度,把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、强化自身约束机制作为降杠杆的根本途径;综合运用多种手段,与企业改组改制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、化解过剩产能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、协同推进。

 

  二、多措并举推进企业降杠杆

 

  ()大力发展股权融资。

 

  1.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。大力支持行业领先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发展,适时增补调整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,不断增加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数量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海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市场通过首发上市、增发、配股、发行优先股等方式融资。发挥新三板市场小额、快速、灵活、多元的投融资体制优势,支持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。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。引导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,鼓励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推出可转债、夹层融资、投贷联动等各类创新金融产品,完善服务功能。(责任单位:省政府金融办、河南证监局、省政府国资委)

 

  2.发展壮大各类投资基金。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,制定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,进一步扩大已设创业投资、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规模。推动战略新兴、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投资基金尽快运营。设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,以股权投资方式降低煤炭、钢铁企业杠杆率。引导国有企业、大型民营企业、上市公司设立并购基金。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、充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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